作者:德和衡(石家庄) 发布日期:2018-07-24 15:49:11
1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居民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移交管理办法》的通知 概要: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配建教育设施竣工备案手续完结9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辖区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移交申请和移交材料,并协助办理配建教育设施权属登记手续。居民住宅项目配建的教育设施移交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和维修费用。《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居民住宅项目配建的教育设施移交,按本办法执行。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建设、移交配建教育设施的,依据《石家庄市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由房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移交;对逾期不移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移交,并予以顶格处罚。同时,将开发建设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向社会公开,录入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构建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2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清理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奖惩暂行办法》的通知 概要:为深入推进土地利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将各县(市、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与土地管理水平相结合,把违法违规用地整改成效和实行奖惩制度挂钩相结合,制定本办法。 奖励措施适用对象:适用于除指定的桥西区、新华区、长安区、裕华区、正定新区、综合保税区和矿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等9个区外的15个县(市)。惩处措施适用于所有县(市、区)。 奖励:从市本级的占补平衡指标中预留1000亩指标,作为对日常土地管理秩序好、违法违规用地少,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力度大的县(市、区)进行阶梯奖励。惩处:例行督察和2017年度卫片整改任务凡是到时限未达比例要求的,市政府对相关县(市、区) 采取如下惩处措施: (一)不予配备产能指标; (二)占补平衡指标不予挂钩; (三)不予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四)暂停下达的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执行; (五)对日常土地管理秩序差、违法违规用地多,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力度小的后3名县(市、区)、后5名乡(镇、办)和后15名村(居)追究责任。 1《关于明确烟叶税计税依据的通知》 概要:该文件将烟叶税计税依据进行了明确: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生产销售单位和个人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其中,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 2《关于明确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相关问题的公告》 概要: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省及省以下国税、地税合并为新的税务机构。103号文中关于“两地四局”的工作职责也应当相应调整和明确。为了确保新税务机构挂牌后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工作平稳运行,国家税务总局制发了《公告》。 《公告》中将国税、地税机关改为税务机关。